假劣農資為何屢禁不止?河南新縣是鄂豫皖革命根據地的首府所在地,是紅色革命根據地的搖籃,本是一片凈土。但近年來卻連遭外來假劣農資的污染,坑農案件達上百起,涉及的假劣農資有農藥、農膜、化肥、種子等,涉及農產品20多種,涉案金額數十萬元。
在這里要著重敘說的是,新縣61戶農民遭遇劣質農膜、經當地政府依法維權的經過。舉報急 立案快
今年1月,河南省新縣工商局接到本縣郭家河鄉政府舉報,稱郭家河村、蓮花村、范灣村3個村13個村民組61戶農民因購買了劣質農膜,造成大面積地膜花生長勢不好,損失慘重。
該局接到舉報后,為打擊不法廠商、挽回農民損失,于1月13日對生產銷售地膜的生產者、經營者進行立案調查,同時在全縣范圍內營造打擊假劣農資的高壓態勢,切實保護農民利益,服務“三農”經濟。經質檢不合格
該局在辦案的同時,一方面派專人深入農戶、田間地頭,向受損農民詳細了解調查取證,找到了問題的根源:因該地膜使用后過早降解,在地里不能溶化,并使土地過早板結,致使出芽不齊,長勢明顯低于同類作物,產量比同類地膜低30%。另一方面追查追繳:61戶農民購買的劣質農膜,是在2004年3~8月期間,當地某個體工商戶從湖北省紅安縣七里坪張友樹門店購進的,是武漢興旺塑料品廠生產的“興旺”牌聚乙烯吹塑地膜,數量85捆、1.45噸,使用覆蓋面積20多公頃。
同時,送樣品到湖北省黃石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檢測,得出結論是“不合格品”。該檢驗報告具體表示是:武漢興旺塑料品廠生產的“興旺”牌聚乙烯吹塑地膜,拉伸負荷(N)縱向(1.1),橫向(1.0),低于國家標準(大于或等于1.6),不合格;直角撕裂強度(N)縱向0.4,低于國家標準(大于或等于0.6),不合格;受檢地膜標明厚度0.004mm,地膜厚度國家標準規定最小公稱厚度尺寸為0.008mm,不合格;國家規定,每卷地膜上的合格證應標明產品名稱、類別、寬度、厚度、長度、凈度、質量、批號、質量等級、生產日期、廠名、廠址、標準號、檢驗員章,受檢地膜則明示的公稱厚度不符合標準要求,無類別,無標準號,不合格。
換句話說,武漢興旺塑料品廠生產的所謂“聚乙烯優質農地膜”是不折不扣的偽劣品。劣質膜 坑農民
據記者深入調查得知:原來,新縣郭家河鄉政府為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幫助農民增產增收,示范推廣地膜花生種植技術,2004年計劃種植20多公頃,并在縣農技中心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農戶使用的花生種子都是農戶自己精選的自家種,而且“自留種”一般不會出問題。問題出在地膜質量上,在實施覆蓋地膜過程中,技術人員發現地膜完全粘在了一起,一經展開立即破裂,建議農戶趕快找經銷商調換。但由于農戶和經銷商對地膜質量難以識別,沒有經驗,經調換的地膜覆蓋后又破裂成條狀,該地膜明顯存在質量問題。
經使用“興旺”牌聚乙烯吹塑地膜后,農民錯過了本季花生種植時機,受損面積達12.3公頃,受損農戶61戶。經縣農業部門測算,本案造成農民直接損失1.5萬元人民幣(含種子、肥料、人工等),間接損失2.2萬多元人民幣(按2004年花生市場平均價折算)。農民為此白白期盼了半年,忙碌了半年。他們含淚來到鄉政府,請求政府為他們做主。鄉政府立即將此案報到新縣工商局,強烈要求一查到底。緊追繳有結果
新縣工商局多次派員深入湖北省對該劣質地膜的廠商進行暗訪調查,經查實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目前已將此案涉及的劣質農地膜生產者———湖北省武漢市白沙洲大橋(北岸)漢陽橋頭溝咀村武漢興旺塑料品廠、經銷商(即批發商)———湖北省紅安縣七里坪鄉街道的張友樹,移交給湖北省工商局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并依法對新縣當地經銷該劣質農膜的個體工商戶處以高額度罰款,沒收全部未售農膜,并要求該個體工商戶提高質量意識和識別真偽能力。
經新縣工商局實施對該劣質農膜追查追償的執法行動,使得受損農戶的權益得到保護。最后補償農戶種子、工費及相關損失共計款3.2萬元。截至目前,61戶農民均已拿到相應賠償,損失基本得以挽回。
農民拿到補償,準備下季農桑。坑農即坑國警 予
農民相對來說是弱勢群體。農民受到不公平待遇,有一肚子憂傷,需要訴說。他們激動處吶喊,傷心處痛哭,氣憤處質問,絕望處能喝下一瓶“敵敵畏”而走上絕路!本刊記者結合幫助農民維權、替農民伸張正義的切身體驗和感受,曾寫下《種子是農民的命根子》、《最念農桑苦》等報道,在本刊刊出,引起讀者共鳴:坑農害農何時了!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農資質量問題依然是“三農”問題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它不僅關系到9億農民的切身利益,而且是影響13億人口的大國能否真正順利奔小康、實現國富民強戰略目標的大問題。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農民,遠離農桑,涌入城市,深究其因,與“三農”問題中的劣質農資也有關聯。2003年深秋,溫家寶總理視察陜西災區,以白居易詩句“心中為念農桑苦,耳里如聞凍饑聲”告誡當地官員,要時時惦記百姓疾苦。透過近年來的對農政策,可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三農問題”、發展“三農經濟”的重大決心與重大舉措。
作者:本報記者 陳 萍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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