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的五一長假即將到來,喜歡出外旅游的人肯定不會錯失這一旅游佳期,對于旅行社來說這更是一個不容錯失的“黃金”假期。旅行社為了吸引游客各出奇招,比如誘人的價格、星級待遇等,但頻頻發生在游客與旅行社之間的糾紛,又在即將出游的人們心中劃上了一個個問號。
廣州市消協日前發出旅游消費警示:小心旅游陷阱!警惕“貨不對版”!打折消費轉
成高消費
某旅行社舉辦“慶祝成立兩周年”打折活動,姚先生和他的新婚妻子梁女士便被這家旅行社的廣告所吸引,立即報名參加了該社組織的東南亞度蜜月旅游團。旅游團出發后,在先生和團友閑聊時,細心的梁女士發現,同一團的團友報名費各不相同,有的竟比他們的報名費低了將近三分之一。經向消協投訴后得知,是旅行社設在不同報名點的收費標準不同導致的。
因此,消費者選擇旅行社要“貨比三家”,參考多家旅行社的價格。星級酒店改成小旅館
張先生春節后到北方旅游,和某旅行社簽訂的合約里寫明,可以享受四星級住宿標準和25元正餐的標準。但所謂四星級賓館實際是:馬桶漏水,半夜起來鼓搗馬桶,結果臭氣沖天,一夜沒睡好;8人一桌的吃飯標準,導游硬是讓三桌人并成兩桌,導致很多人吃不飽。
因此,消費者在和旅行社簽約時,最好明確衣食住行標準,如果有縮水,消費者有權投訴索賠。飛機被殘破中巴置換
在四川旅行的時候,賀女士一行本來應從某景點飛回成都,但導游卻以“買不到飛機票”為由,要游客乘坐豪華車回成都,賀女士等只能接受安排。但導游實際安排的卻是一輛殘破中巴,結果所有游客一路顛簸回到成都。
旅行社擅自改變交通工具,導致消費者時間、金錢受損,旅行社除了應補足更換交通工具的差價外,還應該賠償消費者因時間誤差造成的損失。減少服務內容沒商量
陳小姐參加了“華東五天游”,但最后華東“五天游”實際上變成了四天游。根據合同最后一天的安排是:早上到上海某商業區購物,下午乘飛機返回出發地。但導游說因為是旅游旺季,去商業區購物的人很多,若現在出發去那里,比較堵車,可能會趕不上下午的飛機。后來購物活動被取消。陳小姐埋怨,給家人買禮物的清單都列好了,結果泡湯了。
因此,合同約定的活動項目,而導游隨意減少服務內容的,要對消費者作出補償。
作者:實習生 陳娟女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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