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李佩)從國家體育總局獲悉,6月1日起,規范蹦極、攀巖、卡丁車等13項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將正式施行。該系列標準的實施將對保護這些場所經營者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發揮重要作用。
近些年,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追求體育健身的熱情高漲。為了滿足這種需求,各地紛紛建起了卡丁車、蹦極、攀巖、輪滑、漂流、滑冰、滑雪、射擊、射箭、潛水、滑翔
傘、熱氣球、動力傘等體育活動場所。這些體育場所在我國大部分屬于新上項目,缺乏運行管理經驗和標準規范,軟硬件設施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這些體育活動項目在為廣大體育愛好者制造快樂的同時,由于管理不到位也不可避免地帶來各種安全隱患,有的甚至出現傷亡事故。而一旦出現傷亡事故,由于缺少相應的國家標準,消費者和經營者常常引發很多扯不清的官司,致使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權益都得不到保障。
對此,國家相關部門給予高度重視。國家體育總局繼2003年5月1日實施GB19079.1-2003《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游泳場所》后,又組織力量制定了上述13項從GB19079.2-2005至GB19079.14-2005國家強制性標準。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今年1月24日批準并發布了這13項國家強制性標準。以“蹦極場所”國家標準為例,在場地、設施設備條件中,對蹦極塔臺、蹦極平臺、蹦極空間,提升、下降及傳動設備,蹦極繩等都提出了嚴格的要求;在安全保障方面的相關要求也非常明確。有關專家認為,如果上述體育場所都能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規范場地、設施設備條件和安全管理,消費者出現事故的可能性將會大大降低。
作者: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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