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4月24日電
針對去年底沸沸揚揚的“胎盤宴”事件,衛生部日前在《關于產婦分娩后胎盤處理問題的批復》中明確指出,產婦分娩后胎盤應當歸產婦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胎盤。
批復出臺半個月來,記者調查發現,太原部分醫院仍未按《批復》執行,產婦胎盤被
神秘機構收走,未支付費用,也沒有征求產婦意見。
多數產婦仍不知胎盤去向
十多天來,記者在太原市部分醫院婦產科進行調查,詢問孩子出生后產婦及家屬要不要胎盤,幾乎所有的產婦及家屬都表示沒有要,也不知留在醫院的胎盤是如何處理的。
在一家市級醫院產科住院部,初為人父的王先生說,全家人最關心的是母子平安,其他的事情早已拋在腦后。醫生曾問他:“你們要不要胎盤?”他不假思索就答復“不要”。
在另外幾家醫院產科,記者先后詢問了20多位產婦及家屬,有的說,醫生根本不征求他們的意見,自己當時也忘了問;有的則表示自己想要,但醫生說那是醫療垃圾,不能給個人,由醫院統一處理。
誰從醫院收走了胎盤?
記者在太原市一家省級醫院產科采訪時,一位護士長言之鑿鑿地說:“我們的胎盤都讓省疾控中心收走了。”采訪多日來,記者第一次聽到如此明確的說法。
然而之后對山西省疾控中心等部門的一系列采訪,得到的卻是否定的答案。山西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過去這些年,衛生部對胎盤管理一直沒有什么具體規定,衛生廳也無法過多干涉,怎么處理胎盤由醫院自行決定。
據這位護士長介紹,這幾年收胎盤的人專門給了醫院一個冰柜,能放40多個胎盤。產婦分娩之后,護士就把胎盤用淡藍色的醫用塑料袋單個裝起來,放進冰柜冷凍。一般收胎盤的人一兩周來一次,除了每月給醫院十幾元的電費、衛生管理費外,不付其他任何費用。
記者希望了解收胎盤的是疾控中心哪個具體部門,護士長說,收胎盤的人自稱是省疾控中心的,交接手續上蓋的章是一家“人胎血制品服務部”。當記者按提供的號碼打過去時,對方說是住宅電話,與“人胎血”無關。記者向“114”查號臺查詢,被告知沒有與“人胎血”有關的電話登記,電話簿上也找不到這類機構的名稱。
隨后,記者又先后向山西省、太原市疾控中心核實,他們查后均表示,疾控部門沒有一個科室到醫院收胎盤。
有關衛生行政管理機關的一位知情者透露,前幾年有過疾控部門到醫院收胎盤的事,有一段時間還給醫院兌換胎盤組織液,現在可能變成類似生物制品藥廠來收,大概還打著疾控部門的旗號,他們在許多醫院收,絕不是一兩家。
律師:醫院擅留或買賣胎盤是對產婦權益的侵害
就很多醫院未經產婦同意就擅自留下并處理胎盤,一些律師明確表示,這是對產婦權益的嚴重干涉,行政管理部門應盡快予以查處和預防。
三晉律師事務所一位律師認為,目前我國尚未對胎盤歸屬問題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但它作為人體的一種附屬器官,應歸本人所有。醫院在知道胎盤能帶來經濟效益的前提下,沒有征求產婦的意見就將胎盤擅自留下來、甚至出售,是對胎盤處分權和收益權的一種嚴重干涉。
山西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主任馬民英指出,在法律上明確了胎盤歸產婦所有,并不意味著產婦可以隨意處理自己的胎盤,比如把它賣了。衛生部就產婦分娩后胎盤處理問題的“批復”與我國民法、刑法明文規定“禁止買賣人體器官”的法理精神相吻合。
山西大學社會學教授邢媛認為,雖然不能完全否定胎盤的藥用價值,但如果像其他商品一樣自由買賣和服用,就要看大多數人從心理上能否接受了。從社會公共道德角度來講,這樣的商業行為不應該提倡。
新聞鏈接
北京:如果產婦不要將統一處理
記者昨天以產婦家屬的身份分別電話采訪了北京市婦幼保健院和海淀區婦幼保健院。對于胎盤的處理問題,北京市婦幼保健院的產科醫生表示,產婦及其家屬只要事前填寫一張認領表格后,就可以取回孩子的胎盤。如果產婦不想自行處理胎盤,醫院方面會把這些胎盤集中起來,進行統一的焚燒處理。而海淀婦幼保健院的產科醫生則表示,產婦不必填寫表格,只需在事前和手術的醫生打好招呼,讓其將胎盤保留好。如果產婦不要,醫院要對胎盤進行統一處理。(編輯:王海蘊)
作者:北京青年報劉云伶 李仲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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