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
歷經近兩年的起草,證券法修訂草案首次提請24日下午開始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正式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程序。
會議首先審議國務院關于提請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
三條第二款的議案,聽取委員長會議提出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草案。
公務員法草案已經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初次審議。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光寶報告了公務員法草案的審議結果。法律委員會認為,草案基本可行,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進一步審議后爭取通過。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正慶就首次提請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作了說明。周正慶說,證券法修訂對社會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區別不同情況妥善處理。修訂草案共229條,其中新增29條,修訂95條,刪除14條,對于實踐證明有利于發揮資本市場積極作用和推進改革開放、穩定發展的,對現行證券法有關條款作出修改、補充和完善;對于各方面普遍關注、認識比較一致,修改條件比較成熟的意見,盡量予以采納吸收;對于爭議比較大或目前修改的時機和條件尚不成熟的,則沒有作出修訂。(編輯:王海蘊)
作者: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