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春耕備耕播種安全,今年一季度,山東省工商局對全省10個市農資市場的化肥商品質量進行了專項監測,結果顯示抽樣合格率不足七成,整體質量不容樂觀。
山東省工商局副局長李學法介紹,此次對山東省10個市40戶化肥經銷商經銷的復合肥、復混肥、有機無機復混肥三類商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和包裝標識等進行的質量監測,共抽取了61批次樣品,總合格率為63.9%,其中主要存在三大問題:
標示的單一養分含量嚴重不足。
根據國家標準,組成化肥的氮、磷、鉀等單一養分含量都有最低限量要求,且各項指標均應在產品包裝上明示。檢查發現,部分化肥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就是標示的單一養分含量嚴重不足。如菏澤市慶良農資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山東省沂南縣沂蒙復合肥有限公司生產的高濃度通用BB肥,按國家標準總氮含量技術要求≥20,實測數據只有10.4。
個別化肥質量低劣。
有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總養分含量遠遠低于商品明示值,如棗莊市山亭區桑村供銷社興鎮農資購銷部經銷的標稱滕州市龍泉生物有機肥廠生產的有機無機復混肥,標示總養分≥25%,實測只有4%,基本失去肥料的意義,屬嚴重不合格的坑農害農化肥。
包裝標識模糊暗藏欺騙性。
檢查發現,有些經銷商提供不出每批次產品的合格證及生產日期,將很可能導致化肥過期。還有的產品在包裝上使用模糊概念或新名詞,如“納米肥料”“高科技復合技術”,或用漢語拼音標注冒充進口肥料等,欺騙農民消費者購買。(編輯:盛秀華)
作者:新華網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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