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玻璃材料“包裝”房子,夠漂亮,但玻璃幕墻產生的光污染卻惹人煩,隨著光污染投訴的增加,專家呼吁:環保部門能否對使用玻璃幕墻也進行“環評”?
如此感受:玻璃反射出“兩個太陽”
傅先生家住北京西路,本來獨門獨院,環境安逸,但隔壁鄰居去年將自己的房子租給
了某公司辦公,裝潢時公司在房子外圍三面都“罩”上了透明的“玻璃房”,房子是變得漂亮而氣派,可傅先生卻愛反射光線的侵擾。
記者昨天中午在博先生家時,從二樓窗戶看出去,幾道強烈的光線正好從隔壁的玻璃幕墻上射進來,明晃晃十分刺眼,今年如何度夏,傅先生一家很是擔憂。
昨天采訪中,建筑師蔡先生還向記者指出,中山東路一即將竣工的大樓也采用了玻璃幕墻的裝飾材料。他開車帶著記者到大樓的東南面時,由于下午陽光正勁,通過玻璃墻面、金屬框架上反射的“亮點”,立刻讓人產生”兩個太陽”的錯覺,看了一眼就兩眼發黑。
蔡先生認為,這樣的玻璃幕墻對司機極不安全,在南京很多主干道上,類似的新大樓越建越多,造成了安全隱患。
監管部門:“光污染”投訴數量增加
記者從市環境監察支隊了解到,近期有關光污染的投訴已成為新熱點:五老村某單位裝修時使用的反光遮陽板,引起附近居民不滿;華僑路某單位翻修房屋時,藍色玻璃板反光到對面居民樓中;后宰門某單位的玻璃幕墻,讓周圍居住戶覺得刺眼……
監察執法人員介紹,因為相關環保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有關光污染投訴的處理辦法,所以執法無據,如果確實給生活帶來實質性的危害,一般只能建議投訴人涌過民事法律訴訟,維護自己的“相鄰權”。
該人土還說,投訴新建大樓玻璃幕墻反光或刺眼的市民也有不少,但執法人員到現場查看后,發現這些大樓在建設之前確實已經做了“環評”,排污或者噪音都達到一定標準,鑒定光污染的標準和手段,就非常困難了。
環保部門:光污染“環評”缺乏指標
南京市環境保護科研所高工嵇正毓介紹,提起環境污染,人們自然會想到水、大氣、噪音、固體廢物,實際上光污染危害正日趨嚴重,可目前有關法律并沒有光污染這一概念。
南京市環保局有關人士也告訴記者,在國家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法規里,對于建設項目可能會對周圍環境帶來影響的各項指標中,確實沒有對“光污染”的明確規定。
而且,作為一種新生的污染源,光線到底會產生多嚴重的危害性,也沒有具體的數字指標。所以,如果將“光污染”加到對建設項目的實際環評中,由于缺乏標準和技術支持,環保部門現在還無法操作。
該人士表示,光污染納入環境污染的范疇,是大勢所趨,要大力呼吁。
專家呼吁:規劃部門對玻璃幕墻控制
環評專家嵇正毓教授認為,光污染的“制造者”主要是玻璃幕墻、拋光金屬板、照明燈等律筑附屬物,過度的反射光亮,不但損害人們的視覺與視力,還可影響人的身心健康。尤其是體弱和有過敏癥的人,由于光污染刺激眼睛,還可使人頭昏、心煩意亂,甚至患上失眠,食欲下降,情緒低落,乏力等類似神經衰弱的“光害綜合征”。
“如果人為向環境排放超過環境自凈能力的能量和物質,并且帶來三人以上人的反感,那么就是一種‘環境公害’,對于環境公害,應該盡快制定法規,對建筑物進行‘環境光評價’,維護受害人的權益。”
嵇正箍教授還指出,規劃部門對房屋樓間距影響日照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建筑影響到居民的“采光權”,可以受到保護,可是采光權遭到破化,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光污染,因此現階段規劃部門最好能夠對建筑物使用玻璃幕墻加以限制,特別是在居民區和主干道上,如果一定要使用玻璃幕墻形成美觀效果,應該采用不反射光線的玻璃飾材。(編輯:盛秀華)
作者:金陵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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