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宣傳失實的“1元泰國游”日前被旅游管理部門叫停了,再出現“10元泰國游”、“百元泰國游”怎么辦?一千元的泰國游就沒有問題了嗎?雖然停了“1元泰國游”,但花樣繁多的旅游價格仍然讓市民覺得“看不懂”。前天,廣州市旅游局提醒近來頻頻在“價格”上做花樣的旅行社要當心了:夸大宣傳,今后苦果可要自己擔了!
1元泰國游,承諾要兌現
前天,廣州地區旅行社協會首次發出行業警告:近期廣州旅游市場出現的“1元泰國游”行為,不僅擾亂了旅游市場正常的價格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而且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并將最終直接或間接損害游客利益,應盡快中止此行為。
據了解,“1元泰國游”到目前為止已經收客150人。廣州市旅游局副局長李志新告訴記者,旅游局有關部門已經取得這150名游客名單并納入監控,要求旅行社以游客已交團費完成承諾的所有旅游服務,不得增加購物點或有強制性自費項目。旅客返回后將對其進行回訪調查,一旦有游客正當權益受損或是旅行社不按合同辦事,管理部門將對旅行社進行依法處理。
就算沒投訴,違規照樣罰
此次“叫停”是旅游局第一次對旅游質量問題進行事前干涉。李志新告訴記者,對旅游質量的管理,旅游局一般是“民不舉,官不糾”,遇到投訴才處理。而今后旅游局對旅游市場的質量管理都將參照“1元泰國游”的處理辦法,一旦有疑似的旅游“價格陷阱”,旅游管理部門將提前介入重點監控,事后調查,一旦發現問題就將依法進行處理。所以一些愛在“直觀價格”上玩花樣的旅行社要當心了,一旦廣告有擴大宣傳的嫌疑被列入重點監控,旅行社就是貼錢也要完全按照合同來兌現服務,否則可能會因此受到處罰,問題嚴重的還可能被取消旅行社經營資格。
李志新認為,此舉將減少旅行社在價格上“玩花樣”的行為,因為不管是否有人投訴,旅行社都將為“價格陷阱”冒賠錢的風險。“只要旅行社敢登,管理部門就可以查!”(編輯:石淼)
作者:羊城晚報許靜 彭鐵山 何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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