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廣州某旅行社因涉嫌廣告宣傳失實和“低于成本價銷售”的不正當競爭,引發了市民的頻頻投訴。近日,廣州地區旅行社協會首次發出行業警告:“一元泰國游”行為嚴重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應盡快中止此行為。
據了解,廣州市民目前參團前往泰國旅游,以普通標準5天團為例,往返機票1000元左右,再加上數百元的三至四星級酒店住宿、餐飲、旅游景點門票等各項費用,大概需要一千
幾百元。某旅行社推出的“一元泰國游”,售價不足成本的千分之一,是不符合旅游市場規律的。據反映,有些游客前往報名時,前臺銷售人員要求還需繳納600多元自費項目,并且機場稅、簽證費用全由游客自己承擔。顯然,“一元游泰國”的廣告誤導了廣大游客。
廣州地區旅行社協會認為,“一元泰國游”行為,不僅擾亂了旅游市場正常的價格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而且嚴重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并將最終直接或間接損害游客利益。
廣州市旅游局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針對某旅行社“一元泰國游”的廣告,省、市旅游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旅游質監所進行調查,同時將對參團游客進行及時回訪。如有違規違法行為,將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依法處理。(編輯:齊彥洵)
作者:燕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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