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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投訴)新疆伊犁1500畝土地為何荒蕪了兩年(04-12 14:36)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2日 14:36 中國消費網

  當2000多人的村小組有一大半人沒有土地,為吃飯發愁的時候,屬于他們的1500畝土地卻荒蕪了兩年。農民們僅有的2800畝農田沒有水源,一年只能澆一次水,而自己集資修建的水庫卻被賣給了私人老板。為了要回屬于自己的土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霍城縣清水河村的村民們已經努力了11年,還沒有看到希望。

  1500畝土地是如何失去的

  4月9日,36歲的清水河村村民馬生明神情沮喪。當天他去鎮上打短工,但沒有找到活兒。看到路邊農田里忙碌的村民,他羨慕得不得了。他做夢都想擁有一塊屬于自己的土地,但他沒有,“沒有土地,沒有土地我還算是個農民嗎?”沒有人能回答他這個問題。

  還有一個問題也沒人能回答。在他家不遠處,是一片長滿蒿草的荒地,這1500畝地已經荒蕪了兩年。“又到春耕季節了,還要繼續荒著嗎?”

  因為沒有土地,馬生明一直以打短工為生,每天的收入只有15元~20元,孩子們一年四季吃不上肉,因為交不起學費,現在全都輟學在家。

  在清水河村四組,像馬生明一樣沒有土地的農民有100多戶,還有100多戶農民一家人只有一個人有土地,微薄的土地根本無法解決他們吃飯的問題。

  村四組原來有4000多畝土地,因為缺水,1983年包產到戶的時候,村四組800多名村民只分到了2800畝土地,人均3.7畝土地,因嚴重缺水,剩余1500畝旱地沒有分給村民。

  對剩余的的土地,村民們實行輪流耕種。隨著人口的增長,土地對他們來說日趨緊張。尋找水源,修筑水庫,開發剩余的土地,成了他們解決土地短缺的惟一辦法。

  1993年,清水河鎮政府領導找到了清水河村四組的村民,提出修建水庫,解決灌溉用水問題,開發剩余的土地。

  “只要有水,這可都是好地呀,如果種玉米,1500畝地每年可以增收150萬元,純利至少100萬元。”提起當初的這個決定,64歲的村民李丙煥很激動,他說,這一提法立即得到了全村人的熱烈響應,都覺得政府為他們辦了一件好事。

  水庫第二年就修好了,全村人都等著分土地,過好日子。

  然而,水庫修好后,380戶村民沒有分到土地。

  1994年,清水河鎮政府將1500畝土地承包給了個人,政府給村民的解釋是,因為修水庫拖欠工程款,政府把1500畝土地承包給個人用于償還欠款,等工程款還完了就還給村民。

  1996年,政府收回了土地,但隨后又將土地承包給了四組的兩個村民,每畝50元錢,承包款直接由鎮政府收了。政府的說法是,欠款還沒有還完,需要繼續承包。

  修水庫到底花了多少錢,村民們搞不清楚。到底欠了多少工程款,村民們也不清楚,但他們不得不接受這個現實。他們覺得,政府總不會欺騙百姓吧,再說土地在幾年以后終究會回到自己手中的。

  村民們一直耕種的土地成了荒地

  在此后的4年中,承包費一路上漲,村民們心中竊喜,只要早日償還了修水庫的欠款,土地就可以回到他們手中。

  當每畝承包費漲到150元時,高額承包費已經突破了土地承包人王文軍和張慶華的承受底線。2000年,他們不得不放棄了承包的土地。但讓村民們意想不到的是,鎮政府隨后將1500畝土地轉包給了私人老板,承包期30年。更讓村民們不解的是,30年的承包費僅為75萬元,每畝地每年的承包費是16.6元,遠遠低于原來的150元。承包人郝老板告訴村民,修建水庫,鎮政府欠他70萬元工程款,政府把這塊土地承包給他是為了抵債。

  30年的承包期,那村民們要在30年之后才能拿到土地了。“鎮里的領導說,這1500畝土地是政府開發的荒地,屬國有土地,不是清水河村四組的集體土地,政府有權把這塊土地承包給別人。”李丙煥說。

  我們一直耕種的土地怎么變成了荒地?怎么突然變成了國有土地?村民們憤怒了,找鎮政府索要屬于他們的土地。連續的上訪得不到解決后,2000年,300多戶村民集資了2000多元,推舉了15位代表,成立了以李丙煥為組長的村民上訪小組。

  2002年5月16日,在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縣農辦和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調查結束后,霍城縣人民政府下發文件,確認土地歸清水河村集體所有。

  李丙煥說:“文件沒有給我們念,只是口頭傳達一下,但鎮政府說土地必須承包給郝老板。”

  既然土地歸村四組所有了,為什么還不讓我們耕種?政府憑什么把我們的東西賣給別人?四組的村民開會決定,耕種他們自己的土地。

  但他們沒想到的事發生了,他們耕種自己的土地成了違法行為,2003年5月8日,馬德貴、馬國成等5位村民被縣公安局拘留。

  村民被拘留后,幾位老人到鎮里上訪,鎮領導告訴他們,這塊土地永遠也別想拿回來了,那是國有土地。

  14位村民代表被鎮領導一一談話,警告他們不要再鬧事。馬德貴則以破壞農業生產罪被判刑3年。

  霍城縣人民法院2003年11月貼出公告,禁止村民耕種這塊土地。郝老板也再沒有耕種這塊土地,連續兩年,這塊土地被撂荒了。

  村民們說,我們又沒有違紀違法,我們只想要回自己的土地,我們不欠別人的錢,鎮里憑什么拿我們的土地給別人呢,鎮里到底代表了誰的利益?

  水庫是如何失去的

  修好的水庫也并沒有給村民們帶來太多的福音。自己集資、出工修建的水庫居然被鎮里賣給了私人老板,這是清水河村四組的村民后來才發現的事。

  修水庫時,村里爭取到了國家投資的60萬元專項資金,村民每人集資60元,全鎮的人都為他們捐款。“原來一年澆一兩次水,水庫修好后可以澆三四次水。收成好了,收入也就多了。”村民們說,有了水庫,人均收入都在1000元以上了。

  然而好景不長,他們很快發現,用水越來越困難,水庫的管理者變成了私人老板郝老板。

  2001年8月,看著村里的2000多畝小麥被旱死,村民馬國義帶著幾個村民來到水庫找郝老板要水,在一番爭執之后,村民們拿走了郝老板的水泵和電機。“我們自己的水庫為什么不讓我們用水?”村民們很生氣。

  但隨后馬國義等6位村民就被派出所拘留,最短的4天,最長的15天。

  這時候,村民們才得到一個消息,這個水庫已經不屬于他們,早在1998年,縣里就把水庫以92萬元的價格賣給了郝老板,同樣是為了抵債。

  沒水就窮,窮就更沒水。這個惡性循環的怪圈已經緊緊纏在清水河村四組村民身上,大多數村民的農田一年只能澆一兩次水,每年都有60%~80%的農田被旱死。村里的學齡兒童失學人數達100多人。

  “雖然農業稅取消了,農民的負擔減輕了,但我們的生活卻是越來越困難。”李丙煥說。

  誰對土地和水庫有處置權

  “這1500畝是國有土地,應該歸政府所有。”霍城縣人民政府主管農業的副縣長曲新力告訴記者。

  曲新力說,這地原來是沒有被開墾的荒坡,修了水庫后才被開墾。為了償還修建水庫的欠款,政府將這1500畝土地承包給個人。“那塊土地是我們四組村民一直在耕種,怎么變成了荒地?當初是因為缺水,這塊土地才沒有分給大家。”李丙煥對政府的說法并不認可,他說,自他1961年來到四組,這塊土地就一直歸集體所有。

  對于2002年縣政府下發文件確認這塊土地為清水河村四組集體所有的決定,曲新力說,當時的聽證會上,政府的人作出了“錯誤的決定”。隨之他又表示,雖然是作出了這個錯誤的決定,但政府還是承認了土地集體所有。

  但他同時強調,這塊土地已經承包給郝老板,為了尊重事實,保護承包人的利益,這個30年的承包合同仍然要繼續執行。“縣里目前有5000多萬元的財政赤字,其中欠郝老板1200萬元,這些債務都是郝老板前幾年參與政府教育、城建、農田水利建設等工程的欠款。這樣積極參與政府投資的企業家,我們應該保護他的的利益,政府只有土地,不發包土地,拿什么抵債!”

  對于賣掉水庫,曲副縣長說,這有政策依據,清水河村四組的水庫庫容量為50萬立方米,屬于小型水庫,小型水庫可以賣給個人經營,這得到了水利部門的許可。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經局黨總支書記林光宇則對記者說:“讓土地荒蕪是違法行為。”

  他告訴記者,對清水河村四組的1500畝土地,村委會有權決定怎么分配。

  記者從自治區水利部門了解到,2004年,水利廳制定了小型水利工程設施改革方案,小塘壩可以在產權明晰的情況下進行拍賣、租賃。但小塘壩的庫容量必須在10萬立方米以下,水庫不在拍賣、租賃的范圍之內。同時,被拍賣的小塘壩首先要確保農業灌溉,經營者必須按照當初塘壩的設計目的使用,原有灌溉土地有優先權。(編輯:李旭波)

  作者:中國青年報李潤文 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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