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清明至。近年來,殯葬業的“暴利”問題引起社會關注。4月4日,記者就殯葬管理制度改革等問題,采訪了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司長張明亮———
殯葬業有暴利,但也只是集中在大城市。在小城市和農村,不僅不能賺錢,還虧損
殯葬業近幾年來頗受指責,被一些媒體評為十大暴利行業。張明亮對此做了一點更正
:殯葬服務業有暴利,但也只是集中在大城市。他拿殯儀館作例子說,在小城市和農村,火化費和骨灰寄存費都是國家統一定價,不僅不能賺錢,還虧損。賣服務產品的錢補完虧損,也所剩無幾了,根本談不上暴利。
大城市的殯葬服務為何存在暴利?張明亮也表達了自己的困惑:“現在50%以上公墓經營已經放開,100多家殯儀館也采取了個人辦以及個人和民政部門合辦的方式,但殯葬服務高價問題為什么還比較嚴重?”
他認為殯葬業之所以存在“暴利”,并不能僅僅用“民政部門壟斷”來解釋,還有許多客觀原因,如由于行業的特殊性,不太可能形成成熟的競爭體系;殯葬高消費的風氣嚴重也是重要原因,“深圳殯儀館的骨灰盒有不同定價,但便宜的基本賣不出去。”
各地的殯葬管理處就設在殯儀館內,占人家的編制,拿人家的工資,怎能進行有效監管
“經營權和管理權分離是殯葬改革的關鍵!”張明亮說。他介紹,我國目前的殯葬管理和殯葬服務界限很不明確,管理機構和服務機構實際上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說到底,還是個體制不暢。行政設置不獨立,就談不上公正執法,沒有執法機關,市場就可能混亂;而要獨立,經費和編制是問題的癥結。”張明亮解釋。
“就相當于運動員同時是裁判員,現在各地的殯葬管理處就設在殯儀館內,占人家的編制,拿人家的工資,如何能進行有效的監管?”張明亮并不避諱這一點,他進一步表示,要推進改革就要犧牲部門利益,民政部門要跳出這個利益圈,更多地考慮國家利益,更多地承擔監管的職能。
修訂《殯葬管理條例》已被國務院法制辦列入2005年立法計劃
據張明亮透露,國務院法制辦已將修訂《殯葬管理條例》列入2005年立法計劃。新《條例》將在四個方面繼續深化殯葬改革:
在骨灰處理方式上,新《條例》將提倡多樣化。按照節約土地程度,骨灰處理可分三個層次:第一層是公墓,新《條例》將規定具體標準,有規劃地集中埋葬,并引導其向綠化、美化、生態化發展;然后是骨灰塔、墻、廊,這在城市中已經有一定普遍性了,要繼續加以推進;最先進的是要搞花葬、海葬、樹葬等,不僅節約土地還能保護環境,但由于傳統觀念和社會心理的原因,推行起來也最困難,《條例》將明確提倡此種方式。
確立殯葬服務機構的行政許可制度。與以往的民政部門內部審批制度不同,新的許可制度將面向社會,公布統一的許可條件,包括環保標準、資金證明等。“這就改變了以前民政部門自己審批自己的局面,也是給社會資金的注入開放了門戶。民間力量辦公墓、殯儀館,乃至斥資經營現有的設施都將合法。”張明亮解釋道。
加強殯葬設施的規劃,將其列入城市基本建設規劃和土地規劃,根據人口密度和布局作出規劃,并對設施的規模和位置作出具體規定。
對行政、企業以及社會人群都將提出一些具體的要求。“比如,要完善火化審核鑒定制度,簽字后出了問題,相關人員就要承擔相應責任,這就加強了對事業單位人員的監管;要對公墓中墓穴的占地面積和使用年限作出新規定,并提出建立保證金制度,這是對企業辦公墓的監管措施;同時,新《條例》也將就規范殯葬行為對老百姓提出具體要求。”(編輯:李旭波)
作者:人民網-人民日報劉維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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