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民王女士花了兩萬元,買下了1枚鉆戒,可是,經過青島市質量技監部門鑒定后,發現這枚兩萬元的鉆戒其實只值幾千元,價值“縮水”之大令人難以置信。
據王女士介紹,2004年11月,她通過朋友的介紹,在青島市臺東萬達購物廣場內的香港百惠珠寶店購買了一枚鉆戒。當時,該店一位負責人向她推薦了這款標價為5.8萬元的鉆戒,并表示可以給王女士3折的優惠,成交價格只有兩萬元。王女士感覺很值,便當場交錢買
下鉆戒。同時,她向店家索要珠寶鑒定證書,該負責人表示證書在總店,過幾天一定給她送過去。
王女士來到青島市質量技監局黃金珠寶飾品監督檢驗站對鉆戒進行檢測。鑒定報告上標明:鉆戒總質量3.28克拉,色級為淺黃白、參考凈度為SI等內容。檢驗人員告訴她,色級為淺黃白的鉆石屬普通貨,并不太值錢,這枚鉆戒頂多值幾千元。
王女士聽了檢驗員的介紹后,隨即打電話給百惠珠寶店負責人,但是,對方手機已停機,當她趕到萬達購物廣場的時候,發現該店已經人去店空。
青島市消協秘書長李坤興告訴記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虛假宣傳。就目前反映的情況來看,這家珠寶店銷售鉆戒時,沒有向消費者出具權威詳實的檢驗報告,有意隱瞞了商品的重要情況,消費者有權以涉嫌消費欺詐向對方提出索賠。
作者:梁 麗 本報記者 劉 佳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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