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卻得不到賠償,這種現象在消費糾紛中常有。而“憋屈”的一方,又往往是處于弱勢的消費者。中消協網上評出的十大“憋屈”事兒,告訴人們消費維權之路依然漫長。
中消協副秘書長武高漢認為,消費維權中“憋屈”現象的產生,有著多方面的原因,分析起來無外乎以下幾種:某些消費領域的法律法規不配套;一些行政部門或行業監管部門履行職責不力或不作為,還存在推諉扯皮現象;某些消費領域特別是具有自然壟斷地位的行
業,存在著不平等格式合同條款;某些維權程序繁瑣、復雜,與之配套的規定欠缺,甚至沒有程序中規定的銜接部門,以致連維權程序都無法走完,導致消費者的維權成本過高等。
今年中消協開展的“網上3·15”活動,讓網民通過推薦、投票的方式,評選出消費維權中的十大“憋屈”事兒,將消費者的煩惱、委屈和期盼集中展現出來,以引起全社會關注。
消費維權,長路漫漫。維護消費者權益,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規作后盾。從某種意義上說,每一個人都是消費者,自己的權益,還要靠自己爭取。龍膽瀉肝丸事件當事人難討賠付
2004年12月14日,長期服用龍膽瀉肝丸的北京患者尹同福和吳淑敏接到北京市二中院民事裁定書,兩人的起訴均被駁回,因為他們“不能證實上述疾病系服用龍膽瀉肝丸所致”。
圍繞知名中成藥龍膽瀉肝丸而展開的訴訟已非首例,2004年2月6日,全國首例龍膽瀉肝丸事件當事人李玲與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由北京市崇文區人民法院審理。法院認為,原告出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服用的龍膽瀉肝丸是北京同仁堂生產的,其訴訟請求被駁回。
2003年2月,新華社首度向公眾披露,龍膽瀉肝丸因所含成分“關木通”含馬兜鈴酸而可能導致尿毒癥。報道還披露,北京協和醫院、中日友好醫院、南京軍區總醫院等就關木通進行動物實驗,結果顯示,大鼠的藥物反應與人相同:大劑量給藥,大鼠出現急性腎損害癥狀;長期小劑量間斷給藥,導致慢性腎損害。當年4月1日,國家藥監局向全國發出通知,取消關木通藥用標準,龍膽瀉肝丸系列藥品的生產企業,必須于當年4月30日前,將處方中的關木通替換為木通(不含馬兜鈴酸)。新居成“豆腐渣”六年維權無結果
6年前,梁遠麗委托廣東順德市金城建設集團公司的前身———順德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給她建一棟4層的民居。當樓房建到第4層時,金城公司擅自停工,并一走了之。
從1998年4月起,梁遠麗就要求順德市建設局為其鑒定工程質量,但一直得不到任何答復。
1999年10月,有關部門對這座住宅樓進行了鑒定。《鑒定報告》中稱:工程存在軸線偏位,垂直度偏差過大,樓板支座負筋下沉,梁、柱砼保護層偏差過大,四條角柱首層偏差11厘米,二層偏差28厘米,三層偏差21厘米等,均屬施工質量問題。
新居成了“豆腐渣”,梁遠麗從此踏上了漫漫維權路。然而6年過去了,始終沒能有一個結果。狀告雀巢轉基因案消費者敗訴
2003年3月,上海的朱燕翎在超市購買了雀巢巧伴伴一袋。后來從媒體上得知,該食品中含有轉基因成分,朱燕翎便以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為由,將上海雀巢公司和超市告上法庭。
2003年8月6日,上海市二中院指定上海市農科院進行鑒定,結論認定爭議食品中含有轉基因大豆成分。而雀巢公司卻認為,上海市農科院的檢測方法與國家規定不符,要求其他機構重新鑒定。朱燕翎不同意重新鑒定,但同意針對雀巢的異議,由上海農科院對鑒定結論進行復檢。之后,在法院指定下,上海農科院按照農業部制定的《轉基因植物及其產品檢測大豆定性PCR方法》進行復檢。2003年12月17日復檢報告結論為:爭議食品中不含有轉基因成分。
該案一審判決,原告敗訴。
原告不服判決,上訴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了原判。
同時,原告在一審開庭中無意中發現雀巢公司存在欺詐行為:雀巢標榜自己是“制造商”,其實雀巢是“食品分裝商”。上海高院認為,原告在舉證期限內未提供證據,因此認定朱燕翎主張雀巢公司在食品制造上存在欺詐行為,不能成立。購車7天降價一萬五口頭承諾法律難保護
買車時,商家信誓旦旦,“此款車只會漲價,不會降價。”但僅過7天,云南一消費者花11.98萬元購買的威姿轎車,就降了1.5萬元。
知道此消息后,消費者立即與經銷商聯系,得到的回答卻是:“我們也沒有辦法,要不然給你2000元油票作為補償吧。”消費者認為商家在價格上有欺詐嫌疑,使自己在7天之內就損失了1.5萬元,2000元油票并不能彌補損失。沒有同意接受2000元的降價補償。以后再找經銷商,他們表示2000元的油票也不再補償了。
2004年3月,該消費者訴至法庭,要求經銷商賠償1.5萬元降價損失,兌現2000元油票,并賠償誤工費等。
該消費者的遭遇雖贏得了公眾的普遍同情,但因“舉證不能”輸了官司。而經銷商雖贏了官司,卻輸了市場,因為大家都相信商家曾經有過信口開河、信誓旦旦不降價的誤導宣傳。經銷商自己也承認,該起訴訟后,業務損失很大。買車受欺詐公道難討回
終審判決早已下達8個多月,超過執行期限也已兩個多月,但經銷商就是不退款。山東濰坊消費者高秀海的購車遭遇讓他鬧心了兩年多,但此事至今仍然沒有了結。拿著勝訴判決書的高秀海卻拿不到本應屬于自己的退車款。
2002年4月29日,高秀海在廣州本田濰坊特約銷售店———濰坊冠宇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冠宇公司),以29.8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輛黑色廣本。5月14日,高秀海發現該車曾被修理過。高秀海向廣州本田和冠宇公司反映此事,冠宇公司要么堅持對此車進行維修,要么換車,但高秀海須承擔3.6萬多元的上牌費用。高秀海認為冠宇公司將修理過的車當新車賣給自己,屬欺詐行為,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一、二審法院均判決冠宇公司退還高秀海購車款及利息,賠償車輛購置稅等各項費用3.6萬余元。
終審判決生效后,冠宇公司以種種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2004年7月23日,高秀海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到2005年1月7日,該案執行期限也已到期,但高秀海仍然沒有拿到一分錢,而那輛讓高秀海鬧心兩年多的廣本車仍然停在收費停車場內。心血管留下金屬絲患者討說法告醫院
一根300毫米的金屬絲遺留在大連患者商傳新的心血管里,每天都在煎熬著他的身心,而這一切,源于3年前的一次手術。
2002年12月16日,商傳新在大連市友誼醫院做冠狀動脈造影和冠狀動脈支架手術。術后,商傳新心絞疼不僅沒有減輕,反而更加嚴重。3個月后,通過CT檢查,結果令他大驚:心血管里有一條長度大約300毫米的金屬絲。
2003年3月,商傳新來到大連市友誼醫院醫務科要求封存病例檔案和影像資料,并找到當時為其做手術的醫生。商傳新說:“該醫生當時對檢查結果并沒有感到意外,說責任由他們承擔。”在這位醫生安排下,2003年4月6日,商傳新到北京阜外醫院進行開胸手術。但二次手術僅取出30毫米金屬絲。
被兩次手術折磨得死去活來的商傳新仍想再次做心臟手術,取出金屬絲。自2003年11月2日始,商傳新輾轉于北京、上海、沈陽等10余家全國著名的心血管病醫院,20多位專家在看了檢查報告后,認為取出金屬絲風險太大,十有八九不會成功。
為什么金屬絲會斷在他的心血管里?做手術的醫生當時是否知道?如果知道,為什么不告訴他?商傳新想搞清楚這些問題,為自己討一個公道,但醫院沒有給他一個明確的說法。2004年,商傳新向當地法院起訴大連市友誼醫院,目前,法院還沒有開庭審理。如今,52歲的商傳新病臥在家,每天靠抗凝藥物減輕病痛。OK鏡損傷眼角膜法院久拖不判
2000年6月2日,學生吳某在大連三院精益眼睛店,佩戴已被國家藥監局撤銷注冊證的美國視康眼科視學中心的OK鏡,造成眼角膜損傷,(眼角膜落下兩塊障蔽視線的永久性白斑),并留下頭痛后遺癥。
2001年7月,中消協法律援助中心和中國法學會向全國“OK”鏡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吳某屬援助對象之一。
2001年5月,該事經大連市某區法院立案,至今仍未結案。在案件處理程序上多處超時。本來法醫鑒定應在30日出鑒定結果,可此鑒定直拖到近50天。又因為法醫鑒定書晚幾天,致使吳某被學校勒令退學。此后,吳某對兩次鑒定不服,要求到上級法院重新鑒定,至今有關方面仍不給辦手續。4年過去了,此案仍未結,早已超過時限。狀告火車餐車不開發票消費者被判敗訴
2004年9月16日,消費者郝某乘坐北京開往上海的T109次列車出差,在列車餐車車廂用餐共花了100元。當郝某向餐車工作人員索要發票時,被告知火車上沒有發票,只有列車段自己印制的收據。列車員遞給郝某一些花花綠綠的單據,當飯菜端上來時,列車員從郝某桌上拿走了單據。郝某叫住他,再次索要發票。列車員撕下單據上的甲聯給郝某,說這個也能報銷。甲聯上印著“餐券收據,收執”字樣,但沒有稅務局的發票監制章,和白條沒什么區別。
郝某認為,火車上售貨沒有發票,不僅涉嫌偷逃稅款,而且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10月15日,郝某向北京鐵路運輸法院遞交訴狀,起訴北京鐵路分局,要求被告補開100元發票,在起訴的同時,郝某用特快專遞向北京市國稅局和北京市地稅局分別進行了舉報。
11月8日,北京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北京鐵路分局在法庭上拿出鐵路餐車正式發票說,餐車有發票,是郝某沒有去換。對被告的說法,郝某進行了駁斥:《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郝某認為餐車收款了就應該開具發票,而不是等顧客去要,這是經營者的法定義務。
然而,法院最后卻以原告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曾索要過發票,駁回了郝某的全部訴訟請求。劣質熱水器奪命 贏了官司難獲賠
2002年2月6日,黃錦云在個體戶江曉勇的商店購買了一臺由廣東省中山市東鳳鎮南華燃氣具廠(以下簡稱南華廠)生產的“景田牌”J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并由江曉勇負責安裝。2月8日,黃錦云全家要到省城親戚家過年,便委托叔叔黃增興看房。當晚,黃增興的兒子黃錦平、兒媳張志珍用堂兄家新裝的熱水器洗澡。不曾想,2月9日上午10時許,黃錦平夫婦被發現雙雙死在浴室里。經當地公安機關鑒定,夫婦倆均死于煤氣中毒。
后經江西省燃氣用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判定,熱水器為不合格品。
死者家屬將銷售商江曉勇、生產商南華廠一起推上了被告席,索賠73萬余元。法院審理后,判處南華廠賠償原告276442.80元,江曉勇賠償92147.60元,并退回熱水器購機款及安裝費。
一審判決后,南華廠于2003年8月16日提起上訴。同年12月16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判決生效后,南華廠和江曉勇均未執行。黃錦云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04年3月,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執法人員來到南華廠后發現,廠里的機器設備早已被變賣一空;另一個被執行人江曉勇,連法院的判決書都沒去領,早早地舉家消失,無影無蹤。奧拓苯中毒案法院認定車主證據不足
2004年12月23日,北京市二中院對奧拓車車主李發君訴奧拓苯中毒案做出終審裁決,駁回李發君等人的訴訟請求。
2002年8月,北京消費者朱繼榮買了一輛新奧拓轎車,同年9月30日,朱繼榮發現自己身上有大量的出血點,到醫院確診其為重癥再生障礙性貧血急性發作,2003年3月25日,朱繼榮因醫治無效病逝。
2003年7月,朱繼榮的丈夫李發君看到一篇介紹苯中毒的文章,得知苯中毒可以導致重癥再生障礙性貧血急性發作。第二天,李發君把奧拓車送檢。經中國室內裝飾協會室內環境監測中心檢測,證明車內空氣苯含量超標。2003年11月18日,李發君以妻子因“新車苯中毒致死”為由,將北京北方新興長安鈴木汽車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和重慶長安鈴木公司告上法庭。2004年1月14日,北京豐臺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以證據不足,一審駁回了李發君的訴訟請求。
李發君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再次以證據不足,維持了一審判決。
作者:本報記者 曾祥素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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