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清末沒落的八旗子弟發明的一個掙錢的行當,手捧一名貴的瓷器(當然是贗品,根本不值錢),或碗或瓶,行走鬧市街巷,行人不小心被他“碰”一下,瓷器就掉地上了,然后訛你賠錢!
因為工作關系,我和老婆在德國呆過幾年。在國外遇到這種“碰瓷”之事,很是氣憤。一天,我和老婆去超市買了些做中餐的調料用品。前腳剛到家,就有人按門鈴。警察上門
了!奇怪哦,什么事?
一男一女兩個警察,和老婆嘰咕(老婆德語比我好)。她說:“有人告我們剛才在超市門口肇事逃逸!”
遇到鬼了啊!我們停車的時候,那門口空蕩蕩的,無人無車!
然后,那個警察姐姐要求登記老婆的身份證、我的護照。看我護照的時候,問出生地是不是在日本。氣死我了,明明是本中國護照嘛!在她問出香港臺灣以前,我直接回答是中國大陸。
筆錄完我們的答復,兩警察跟老婆去車庫驗車拍照取證。下雨天,車尾部有些泥點,隱約有痕跡。警察先拍了一張照片,老婆說,出了超市,好像后面停了一部車,有可能離開時候稍稍倒車,碰了后面的車一下。我說也不能排除對方泊車時候先撞了我們的車尾。
警察哥哥比較生氣,說這種鬼天氣,讓他們出來跑一趟。不排除快過節了,有人想訛詐發筆小財!老婆送走他們,也生氣得很,說:“哼,如果是個外國人,想用這種方法敲詐,那么他將被遣送出境,永遠不許進入德國了。”
然后她就電話通知律師了。一切讓律師來解決吧。
過了兩天,收到警察局的一封信,是通知單和有關案件的表格。將警局通知單和表格一起交給律師,并告訴律師,我們離開的時候既沒有碰撞的感覺,也沒有聽到后車的報警尖叫。然后律師收集所有的材料,準備開庭了。
中國人講的是息事寧人,退一步海闊天空。在國內的時候,我可是規距的良民,沒有和警察打過交道,更沒有上過法院啊。來了德國才大半年,卻都遇上了。
過了幾天接到律師電話,說法院將這個案子撤了,還說他并沒有見到報案的對方,是對方不戰而退!哈哈。如果開庭,對方必敗,他就必須支付所有的費用。
本來打算反訴對方,讓對方支付我們的律師費用,因為律師為這個案子做了工作,花費了時間。可是考慮到對方支付的能力和概率較低,反訴很可能只是浪費時間和更多的金錢罷了。于是作罷,得饒人處且饒人。
我們分析:對方的車在別處不知道被誰撞了或者根本就是車主自己喝醉了撞壞的,新年要到了,各種雜費待付,正想找個替死鬼。正好那天見到中國超市門口停了部BENZ,想到中國人在異鄉怕事,怕鬼佬,又勤勞,口袋里小有現鈔。于是記下了我們的車牌號,并將車緊泊在我們車后面的車位。然后等在一邊看著我們離開,于是就叫警察,誣告我們肇事逃逸。他以為十拿九穩,錄口供時候還一口咬定親見我們撞他的車,他還聽到碰撞聲了。唉,人心不古啊。
事情結束,小記一筆。大家在外小心,人在他鄉,不要怕事,要據理力爭。
作者:斯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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