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質檢總局最近對洗衣液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發現部分產品去污能力不強,洗滌效果不好。洗衣液產品主要由表面活性劑、柔順劑、增稠劑、防腐劑等配制而成。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等9個省、市、自治區14家企業的32種產品,合格26種,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1.3%。
本次抽查中,有4種產品去污力比值未達到標準要求。相對標準粉對油污布的去污力比值的大小,直接反映出洗衣液產品的洗滌能力的高低,加入洗衣液中的表面活性劑含量的多少,助洗劑的類型和用量多少,以及表面活性劑和助洗劑配方的科學合理性,是決定該項指標是否合格的因素。
抽查中還發現,有兩種產品表面活性劑含量達不到標準要求。表面活性劑是洗衣液的重要原料,它的使用類型及含量高低將直接影響到洗衣液的性能及去污力,是起去污作用的關鍵物質。
此外,抽查中有兩種產品泡沫不符合標準要求。洗衣液中的表面活性劑在水的沖擊下會產生一定量的泡沫,但過多的泡沫會造成清洗困難,同樣會影響洗滌效果。部分抽查結果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石家莊威納邦日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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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記者 劉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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