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最近,廣西桂林市專事假冒國內名酒的造假者陳軍除受到沒收非法所得、移送司法部門處理的處罰外,還被處以60萬元的重罰;柳州市某銷售部的負責人因為窩藏和銷售國內外假冒名酒,也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6萬多元。
廣西今年首個假酒受罰“冠軍”,是一個名叫陳軍的造假者。今年1月12日,桂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支隊會同桂林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在陳軍分別位于桂林市大河鄉大村及桂林
市甲山鄉敦木村的“名酒”造假窩點進行檢查,發現并當場扣押了各類“名酒”共849瓶,其中“瀘州老窖特曲”131瓶、“劍南春”399瓶、“水井坊”18瓶、“五糧液”283瓶、“茅臺”18瓶。經瀘州老窖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有限公司、中國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及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派人鑒定,證明這批“名酒”全為以假充真產品。桂林市價格事務所隨后認定這批假酒的違法所得為6623元,貨值金額為201397元。根據《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桂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作出了嚴厲的行政處罰決定:沒收陳軍違法所得6623元;處以陳軍涉案貨值3倍的罰款共人民幣604191元;把陳軍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造假者陳軍除了為巨額罰款發愁外,還將等待著法律的審判。
柳州市的假酒銷售專業戶付出的代價同樣慘重。去年8月23日,柳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對柳州市白云市場一樓67號內的信業食品經營部及其在石獅山小區內的倉庫進行突查,發現該經營部涉嫌銷售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芝華士”、“軒尼詩”、“馬爹利”、“人頭馬”、“五糧液”、“貴州茅臺酒”等國內外名酒共計963瓶,涉案貨值達人民幣41萬元,被移送公安機關繼續偵察。
今年2月6日,柳州市魚峰區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售假專業戶———信業食品經營部的有關負責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5830.16元。
作者:記者 龐彩偉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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