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海“味萊鮮”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鄭姑娘的一輛進口新寶馬,使用不到兩年,就開始死火“趴窩”、音響失效、空調漏水、沒法加速、莫明原因翻車的折騰過程,不久前在高速公路上居然起火燃燒,死里逃生后找到代理維修者,又受了一肚子窩囊氣。
尷尬的寶馬
這輛寶馬520IGL16154是2001年10月底跟南寧一家代理商購買的,從那時候開始,鄭姑娘開著珠光寶氣的新車上路,一連串的煩惱開始了:
北海的深秋仍然熱,每次開車,鄭姑娘便覺腳面濕漉漉涼颼颼的盡是水,下車一看,那水正從駕駛區儀表下部往下滴著呢。到專門維修的南寧中達公司檢查,師傅說這是空調水,正常現象。于是乎,陽光明媚的大熱天,時裝俏麗的鄭姑娘首先伸出車門的,不是亮錚錚的高跟皮鞋,而是黑糊糊的農用半統塑料水鞋。
一年零9個月后的2003年7月15日,這輛寶馬突然死火在北海道上,趴窩了。拖到中達公司,換了燃油泵。
17天后的8月2日,鄭姑娘驅車赴南寧,寶馬又在高速路中間突然死火,再次趴窩。嚇出一身冷汗的鄭姑娘在烈日下曝曬3個多小時,終于叫人把車拖到中達公司,又一次換了燃油泵。
4個多月后的2004年1月10日,鄭姑娘開車時方向盤沉重,只得進廠“治療”;2月29日音響罷工,修音響的師傅說:這套音響非常差,已經沒法修理;8月4日,車子無法加速,方向盤劇烈抖動,萬般無奈,寶馬又進了中達公司,對發動機進行二級保養。最為邪門的是,2004年的中秋佳節,鄭姑娘開慢車回家,在一個平坦不拐彎的路口,寶馬冷不丁來了個側翻,差點兒四輪朝天。9月1日,再次進中達公司修了兩個月,12月才修好,耗資10多萬!她認了。誰知又才過一個多月,2005年1月14日,寶馬又發瘧疾似的抖個不停,再進中達公司檢查,他們說是“發動機第六缸缸壓檢測8.8BAR低于標準值10-11BAR,”有個氣缸不工作,建議分解發動機,消除積炭。費用嘛,3萬元左右。鄭姑娘氣不打一處來:二級保養回來才160天,離12月1日修好出廠不到一個月,沒有理由會有積炭!又要大卸八塊,不干。
寶馬變“爆馬”
2005年1月26日早晨,鄭姑娘非常高興。她的高科技產品海鮮精被澳門商人看中,打算大規模經銷,約她到南寧面談。鄭姑娘帶上司機,上高速路直奔南寧,才駛出60多公里,突然車前蓋冒出煙來,轉眼間就濃煙滾滾。司機急忙停車,冒險打開前蓋,用隨車的粉末滅火器猛噴,好久,煙消火滅。聞訊趕來搶救的交警在《事故認定書》(第200509007號)的“交通事故事實欄”上寫明該車是“行至南北高速公路152公里+200米處時,因車輛起火燃燒,造成車輛損壞。”交警說,如果司機處置不及時,很可能會車毀人亡。
驚魂未定的鄭姑娘忙著給中達公司打電話,請他們馬上來人看車;忙著給技術監督部門報案,請他們作鑒定。
6天后的2月1日,中達公司的兩個人終于來到,檢查、拍照、走了。30多天后,經反復要求,他們才給了個《情況說明》。“說明”不承認交警現場認定的“起火燃燒”這一交通事故事實,確認是“發動機體第六缸位置破裂,機油滲漏嚴重。”該公司給鄭姑娘一份他們拍的照片,照片上發動機的裂口慘不忍睹。是否賠償的關鍵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中達公司的“情況說明”認定:他們已經在1月14日建議分解發動機消除積炭,可是鄭姑娘卻讓車子帶著故障在使用,所以不負賠償責任。鄭姑娘覺得太冤,內行人告訴她,再差的汽車,少一個氣缸工作照樣常年跑,何況寶馬?再說中達公司也沒人告訴她不清除積炭會造成什么后果,作為維修商,他們有這個責任;更何況積炭與缸體破裂有沒有必然聯系,尚無結論。鄭姑娘要討個說法。
漫漫折騰路
幾十天來,鄭姑娘開始隔三差五和中達公司交涉。她告訴記者:問中達公司要寶馬在北京總代理的電話,一個接電話的女子說,寶馬公司在內地沒有總代理,總代理在香港。她只好打北京的114,找了三天,總算找到了;她將中達公司認為積炭造成缸體破裂的結論告訴寶馬公司北京總代理,北京方面吃了一驚:“不會吧,技術監督部門的結論都沒有下,連發動機都沒拆,怎么能那么快下結論?”兩天前,鄭姑娘接到中達公司的電話,說是要她把車拖到南寧,拆開看看是誰的責任。鄭姑娘很納悶:“不是下了結論嗎?為什么又要拆車?”
針對中達公司在“說明”中承認對“發動機二級保養”,卻又在同一份文件中說的“只是對該車發動機進行檢測”,“并未對該發動機其他維修服務”,鄭姑娘找到了汽車行業關于怎樣進行二級保養的規定,在“保修工人作業項目”上面明明寫著“檢驗氣缸壓力或真空度,必要時清除燃燒室積炭及研磨氣門、調整氣門腳間隙”,為什么這里的“二級保養”只是檢測?有關專家認為,這輛寶馬從買回到氣缸缸體破裂,期間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值得研究。鄭姑娘說,她沒有任何足以造成氣缸缸體破裂的違規操作,她不相信此款車子會這么糟糕,更不相信寶馬的售后服務會如此令人失望。(編輯:盛秀華)
作者:新華網郭以格 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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