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價1200元的4件套護膚品,現在只要530元就可以拿下———借著“三·八”婦女節的化妝品促銷風,許小姐買下了看中已久的產品。但回家拆開這套特惠禮盒,卻發現其中有兩件產品到2006年就過期了,這讓她很胸悶:一般化妝品的保質期都在3年左右,特惠禮盒的化妝品怎么會是保質期“打折”的貨色?
營業員 :贈品馬虎點無所謂
隨著“三·八”婦女節的到來,類似的化妝品促銷“悶包”問題還真不少,贈品保質期問題尤其普遍。記者昨天在淮海路上一家大型百貨店內看到,某知名化妝品貼出了“滿780元送價值1000元產品”的惹眼廣告,記者接過營業員出示的贈品,找了半天也沒有發現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而一旁的同類大瓶裝正品卻分明標有“08/02”的字樣。而在步行街上的一家商廈,記者看到某品牌的化妝品贈品雖有保質期在管尾處標注,但日期卻是“05/10/20”,也就是說還有半年多就過期了。
一家日資化妝品公司生產技術管理部的有關人士昨天告訴記者,之所以該公司化妝品的小包裝贈品大多未標注生產日,只在裝運贈品的大包裝盒上標注,是出于成本和管理方面的考慮,一些小瓶裝、小管裝的贈品表面很難進行印刷,再者贈品的量很多,印刷成本會很高。“如果消費者有疑問,可以在購買的時候直接向營業員詢問,也可電話咨詢”。
而一名營業員對贈品保質期缺位的解釋卻是,贈品雖不標注生產日期,但其大包裝外盒上卻有標識,贈品作為促銷小樣,不同于正式銷售的產品,“在有些方面馬虎點也無所謂”。
律師:贈品有問題商家要負責
面對化妝品促銷中的保質期“暗招”,上海金石律師事務所的王志全律師認為,如果商家所售的化妝品優惠套裝很快就要到期,而商家又沒有向消費者明示降價的原因是產品保質期的問題,這里面就存在著欺詐性。此外,“買×就送×”的行為其實質是在商家與消費者之間建立了一種附義務的贈與合同關系。商家應當保證贈品具有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如果出現質量問題,送出贈品的商家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記者昨天還從上海市消保委了解到,《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32條規定,經營者以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為條件,以獎勵、贈與等促銷形式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免除經營者對該獎品、贈品或者獎勵、贈與的服務所承擔的修理、更換、重做、退貨以及其他責任。據統計,今年元旦期間,市消保委受理了多起促銷贈品質量方面的消費投訴。
【小貼士】
購買化妝品首先要看清生產日期、保質日期、產地,如果是進口產品還要注意是否有衛生部批準后簽發的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證、國家檢驗檢疫部門檢查合格后加貼的激光標志等。另外,也不要被花里胡哨的贈品迷住了雙眼。因為贈品不僅難辨保質期,而且很難判斷是否被人打開使用過。(編輯:盛秀華)
作者:新聞晨報張谷微 李艷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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