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對‘工正’數碼噴繪機和鄭州金甲科技公司的服務質量失去了信心,堅決要求退機,廠家和經銷商要給我賠償經濟損失。”3月4日,在河南省科技市場管理委員會,來自河南省鄧州市的用戶李治國,對在現場調查的質量技監執法人員說出了自己的明確要求。
據李治國介紹,2004年4月初,他因需購買噴繪機在市場上認識了鄭州金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業務員考振坤,考向他推薦了浙江工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工正”牌四代3
200-8帶風扇戶外噴繪機。2004年4月2日,雙方以“鄭州金甲科技”和“鄧州市治國廣告公司”的名義簽訂了定貨合同書,商定噴繪機的價格為5.8萬元。
2004年4月10日,鄭州金甲科技公司將貨送到300公里外的鄧州。李治國在接貨時向送貨的業務員索要購機發票和合格證,業務員稱要發票還得加稅,合格證忘了帶。在安裝時又發現,噴繪機上的主要配件———價值2000多元的風扇沒有隨機發送,業務員稱機器發錯了。后經李治國多次催促,才得以解決。同時,還發現隨機的說明書與機器的部件和性能不符。
隨著廣告公司的噴繪業務逐漸增多,噴繪機的工作量也逐漸加大。按理說,“工正”牌噴繪機如果能正常工作下去,將會給李治國掙到不小的經濟收入。然而,僅使用了10多天,噴繪機便不再為用戶賣力。先是打印噴頭不往外噴墨,無法使用;接著,主機的內臟———主板、小車板及墨泵等部件又相繼出現問題,致使機器癱瘓,無法工作。眼見成堆的活干不成,李治國及其公司里的業務人員急得團團轉。他們一邊不停地給經銷商聯系,催促他們派人來維修,一邊將急需印刷的業務送到60公里外的南陽去做,眼睜睜看著利潤流到別人那兒。
“真是叫人焦心啊。”李治國說:“連配套設施下來,我一共投入了10多萬元,想不到機器卻不能正常工作。從安裝好到現在,噴繪機已經壞了無數次,僅經銷商派專業技術員就維修了14次,現在機器內的主板、小車板等主要配件都更換了多次,最后,就連鄭州金甲公司的維修人員也說,這機器誰也修不好。”記者在李治國提供的“金甲科技”最近兩次的維修單上看到,2005年1月21日,鄭州市金甲科技公司的業務員王某給這臺噴繪機更換了舊主板和舊小車板。2月26日,該公司業務員蔣某再次給該機器換了一塊舊主板。據鄭州市金水區質量技監分局執法人員王中偉介紹,經銷商在向用戶提供產品時,應該出具購貨發票和產品的合格證明;根據《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產品在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經兩次維修不能正常使用時,用戶有權要求退貨。
據了解,3月4日,鄭州市金水質量技監分局已受理了用戶李治國的投訴,并通知鄭州金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工正”牌噴繪機的相關手續。
作者:本報記者 孫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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