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無“真實身份”的食品只來自地下廠家,但記者近日發現,廣西南寧市場上有不少正規廠家生產的食品也喜歡模糊概念,甚至宣稱能治百病,誤導消費。由于有不少食品廠家鉆法規的空子,消費上當受騙,如果想維權也是難上加難。食品標志喧賓奪主
近日,記者在廣西南寧市北大路一家超市發現,有好幾種食品在標示產品標簽時,利用字號大小和色差試圖掩蓋食品的真實屬性,比如廣東某正規廠家生產的一種“橙汁飲料”
,“橙汁”二字用的是特號字,而“飲料”二字則用5號字,且“飲料”二字色彩與底色相近,若不仔細辨認,很難辨知這種食品是“橙汁”還是“橙汁飲料”。
據了解,類似的食品標簽還有“酸牛奶飲料”、“巧克力夾心餅干”等食品,均突出食品名稱中的“酸牛奶”或“巧克力”,淡化了它其實是一種飲料或餅干。食品“兼職”靈丹妙藥
記者還在南寧市華西路一帶的食品批發市場發現,除了上述情況外,還有相當一部分食品根本沒有名稱,有的食品甚至宣稱能治各類疾病,比如一種果凍宣稱能“防治糖尿病”。廣西某公司推銷的一種離子水食品,聲稱除了具有美容功能外,還可以治療心臟病、高血壓、近視眼和腳氣等10多種疾病,可謂靈丹妙藥。消費者受騙難維權
專家認為,像上述食品名稱采用喧賓奪主的標示方法,顯然具有誤導性,消費者很可能將“酸牛奶飲料”誤認為“酸牛奶”,其產品的真實屬性大打折扣,不少市民上了當。一些市民為挽回損失或討個說法,曾找過商家或廠家,但對方往往能夠出示目前實行的相應法規、產品標準號或外包裝設計許可證等資料,最后以“誰叫你不看清楚”、“廠家沒有賣假冒偽劣產品”等答復推卸責任。此外,還有一些食品根本沒有國家標準,使消費者投訴之后難以維護自己的權益。標簽法規尚有空白
據業內人士透露,食品廠家之所以喜歡在標示食品名稱、外包裝圖案和產品介紹等內容時忽略其真實屬性,目的只有一個,即抓住顧客先入為主的心理,激發顧客的購買欲;而那些無名稱的食品,則為企業偷工減料提供了方便,比如生產一系列僅有“酸品”二字的食品,進行統一包裝后,不但節省了成本,還可將廢果品或成本不一的果品摻雜其中,再以原價出售,利潤當然可觀。
記者從廣西標準情報研究院了解到,廣西目前實行的有關食品標簽的規定,僅要求食品廠家標注產品名稱、廠址、生產標準號、出廠日期和保質期等內容,而對于標示內容的誤導性,則還沒有作出具體規定,使那些喧賓奪主的食品標識有了棲息之地。據透露,我國于2004年5月發布、2005年實施的食品標簽新規定,已針對上述問題進行強制性明示要求,食品企業一旦違規,將被依法查處。
作者:王光家 本報記者 龐彩偉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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