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礦難出謀劃策:應讓煤礦死不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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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1日 18:14 中國青年報 | |||||||||
惠銘生 又是一場駭人聽聞的礦難!緊接河南太平礦難、河北沙河礦難之后,陜西陳家山礦難又發生了。一起起礦難無情奪走了一條條鮮活的生命,人們悲憤地詰問:礦難是天災,還是人禍?
采礦是高危行業。但據報道,我國目前產煤每百萬噸死亡率接近4,而在其他產煤大國中,美國為0.04,俄羅斯為0.34,南非為0.13。同樣是采煤,我國的死亡率遠遠超出世界平均水平。是我們的技術不先進,還是制度不完善?都不全是! 刨根問底,那就是礦主對礦工生命的漠視。在上個世紀50年代,美國也曾小礦林立礦難不斷。后來,美國采取了一項讓煤礦“死不起人”的決定,即要求礦主開礦前先交納足夠的事故處理保證金,每死亡1人要賠付十萬甚至上百萬美元。煤礦“死不起人”,逼迫大小礦主開始“以人為本”,敬畏、珍惜礦工生命,如今美國的采礦死亡率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但在我國,面對帶血的煤,面對礦主手中大把的鈔票,遇難礦工的生命值多少呢?每次礦難之后都有賠償,但每個遇難礦工的賠償金有多少呢?前幾年,每人一般賠償2萬元錢左右,現在也就十幾萬元吧,甚至不足十萬元。但這點賠償金能觸動那些腰纏幾百萬幾千萬元礦主們的神經嗎?相對于礦主鼓鼓的腰包,那不過九牛一毛而已。開采煤的暴利以及礦工生命的廉價,使得有些礦主無視礦工的生命。 就讓我們看看陳家山礦難吧!據報道,陳家山礦區早在11月22日就起火了,礦區滅火隊在井下工作了近一個星期,火勢才控制住一些。有經驗的礦工都拒絕下井工作,煤礦生產隊卻不讓停工,并且強調不下井工作的礦工全部要處罰,拒絕工作的甚至要停職停工。看!事故隱患早就被發覺,然而是什么原因讓礦工“明知井下有危險,偏向井下行”?道理很簡單,那就是煤礦面對一沓沓的購煤訂單,停工就意味著減產,減產意味著減少利益。利益的誘惑,令礦主將可憐的礦工送上不歸路。 假如發生礦難就能讓礦主傾家蕩產,礦主還敢像賭徒般地將礦工推向火坑嗎? 讓煤礦“死不起人”也同樣適用于地方政府的監管工作。礦難是能大大減少的,前提是安全設施要達標,安全制度要跟上。但在現實中,制度往往成為一句空話,成為一紙廢文。有些地方政府為片面追求經濟發展,忽視安全監督與檢查,甚至與礦主或煤礦領導狼狽為奸,沆瀣一氣,成為利益的共同體。結果一旦出現礦難死人,有些官員只是寫個檢查,或者給個輕描淡寫的行政處分。這樣,礦工的鮮血不僅沖不掉他們的烏紗帽,相反還帶來了數不清的金錢。這樣,地方官員怎么會珍視、敬畏礦工生命呢? 減少礦難,就要珍視礦工的生命,讓煤礦“死不起人”,讓礦工的生命與礦主的利益,與地方黨政干部的烏紗帽綁在一起,“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假如礦工遇難了,而礦主還在心安理得地掙錢,當官的還在當官,對死難者而言,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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