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八日電 就大政方針而言,民營企業早已被視為中國經濟的重要部分,但在實際中,民營企業家往往會有一些沮喪的遭遇,他們甚至會有一種“關門被打”般的痛楚。
海南華澤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劉立華應河北石家莊有關部門的盛情邀請,于一九九七年前往石家莊投資,兼并了一家陷于絕境的企業,并啟動了一個停工數年的房地產項目。然而就在大廈即將建成時,劉立華被非正常罷免,被迫離開石家莊,項目停工,銀行和投資人的投資無法收回。
劉立華的遭遇引起了北京經濟學家的關注。在最近召開的“民營經濟發展與權益保障高層研討會”上,權威經濟專家、法學家對民營經濟的生存環境各抒己建。
著名經濟學家王玨認為,迄今仍有許多人沒有真正把民營經濟作為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一些政府部門尤其沒有盡到保護民營經濟的責任。
王玨說,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要保障公平競爭,依法經營,必須有完善的立法、司法、執法,否則,市場經濟不可能健康發展。
國務院法治局原局長孫琬仲指出,民營企業權益得不到保護,民營經濟的發展就是空話。誰會把身家性命置于不安全的地方?
孫琬仲認為,政府的首要職責是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而不應從地方利益出發,欺負外來投資者。他說,加入WTO,西部大開發,人才、資源、環保缺一不可,但更重要的是法治環境。
與會者一致認為,在產權無保護,空間狹小,融資環境不好的情形下,民營經濟仍獲得了迅猛的發展,顯示了旺盛的生命力。今后,要使民營經濟有更大的作為,必須加強三大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和自我保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