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ST棱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今晚發布公告,又公布了公司的兩起涉訟事項。
公告稱,2000年8月11日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徐匯支行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借款人上海永通房地產有限公司及擔保人ST棱光借款 350萬元逾期未還。原告要求判令第一被告償還本金 350萬元及利息、罰息,并承擔訴訟費用。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開庭。9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原告應歸還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徐匯支行貸款本金 350 萬元及利息、逾期息,ST棱光承擔連帶責任,訴訟費27510元、訴訟保全費22520元由上海永通房地產有限公司負擔。
另外,2000年 11月16日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社會保險基金部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借款人上海和合流通發展公司及擔保人ST棱光、上海恒通置業公司借款2000萬元逾期未還。原告要求判令被告償還本金2000萬元及利息、罰息4014279.18元,并承擔訴訟費用。法院于2000年11月27日開庭。(上證網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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