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小康研究課題組根據《全國人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標準》規定的指標進行測算,結果顯示,從總體上看,到1999年我國已走完溫飽階段94.6%的路程。預計到2000年,全國總體平均水平將進入小康社會的初期階段,有四分之三的人能過上小康生活。
據中國信息報報道,小康研究課題組研究報告顯示,從《全國人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標準》規定的五方面看,經濟水平和精神生活已達到小康標準,物質生活、人口素質和生活環境實現程度分別為94.6%、88.4%和91.5%。
分地區看,全國31個省市區,有15省市區實現程度在90%以上,9個省市區在80%-90%之間,7個省市區實現程度不到80%。東部地區小康實現程度為97.86%;中部地區實現程度為93.18%;西部地區實現程度為84.18%。
從人口分布看,1999年底全國有6.156億人口已基本達到小康生活水平(實現程度90%以上),占總人口的49.93%;其中有4.606億人口分布在東部,占東部人口90.79%;1.55億人口分布在中部,占中部人口35.2%。有4.65億人口處于溫飽有余生活水平(實現程度80%-90%)。有1.52億人口處在溫飽中期水平(實現程度不足80%),占總人口的12.34%,均分布在西部,占西部人口的53.35%。由此可見,全國有一半人基本過上了小康生活。東部絕大多數人過上了小康生活;中部也有三分之二的人過上了小康生活;而西部過上小康生活的人不到一半。
到2000年,預計全國總體平均將實現小康初始水平,約有21個省市區,占總人口68.8%的人口,即8.48億左右人口基本能達到小康水平;有18.87%即2.33億人口接近小康水平;然而,有12.34%即1.52億的人口難以實現小康。在16項小康測評指標中有12項可以基本達到或超過小康標準值,2項指標達到小康值困難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