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促進我國銀行業對外開放,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出通知,決定從2000年9月21日開始,改革我國外幣利率管理體制。據介紹,這次外幣利率管理體制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放開外幣貸款利率。由金融機構根據國際金融市場利率的變動情況以及資金成本、風險差異等因素,自行確定各種外幣貸款利率及其計結息 方式;大額外幣(300萬美元及以上或等值其它外幣)存款利率由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確定,并報當地人民銀行備案;小額外幣(300萬美元以下或等值其它外幣)存款利率由銀行業協會統一制定,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后對外公布,各金融機構統一按中國銀行業協會公布的利率水平執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要求,中國銀行業協會要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中國人民銀行還將派觀察員參加中國銀行業協會有關外幣利率的會議;各金融機構應按人民銀行規定,以法人為單位制定本系統的外幣利率管理辦法,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為提高農村信用社的資金實力,支持農村信用社改善經營環境,改進金融服務,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國人民銀行9月12日宣布,將郵政儲蓄機構今年在縣和縣以下吸收并存入人民銀行的居民儲蓄存款333億元,以再貸款方式借給農村信用社,支持農民開展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