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7日電 根據國際市場油價變化的情況,經國務院批準,11月17日國家計委發出通知再次調整成品油價格。通知規定,汽、柴油出廠價格和零售中準價格每噸分別降低250元和130元,其中,柴油價格是與國際市場接軌后的首次下降。
通知要求,石油、石化兩個集團公司要根據市場供求情況,積極組織生產、保證市場供應;各級石油公司對零售企業嚴格按照批發價供貨;零售企業嚴格執行規定的零售價,不得擅自突破規定水平。
通知指出,請各地政府和物價部門要加強對市場油價的監督檢查,對擅自超價和變相調整價格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依據《價格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