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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0年11月10日 09:46 北京青年報
-請你吃飯聊家電 “請你吃飯聊家電”是本版常設的小欄目。無論你是哪方人士,只要有什么有關家電的話兒,覺得說出來對我們的讀者有價值,都可以跟我們聯系。本期嘉賓是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法律事務部主任王前虎先生。最近爆出的低價、打折彩電被檢測出有問題的新聞,在讀者中引起很大反響,王前虎主任對此發表的意見,大家不妨聽一聽。 最近不斷聽到議論,說前些時買到的低價彩電能不能退貨或者索賠。我看,有的能,有的就不能。關鍵在于是否被誤導、被侵權。 在打折、降價名義下銷售的低價彩電,是否屬于誤導,得先分清兩種情況。一,原型號未變,但內部元器件替換了,用低質、低檔的代替,而又未事先明示,可視為誤導。根據消法規定,屬于侵權———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可以依法持行政部門的權威檢測結果,向經營者索賠,一般是向商家索賠。二,在原型號上有改動或是新型號,產品說明上明示的功能與技術指標都合格,不應視為欺詐。 消費者的知情權、獲知權、公平交易權是受法律保護的,“消法”中就白紙黑字地寫著消費者9項權利,說得細點,就是消費者得到商品與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獲得商品與服務相關知識的權利以及消費過程中的公平交易的權利。 去年,我參加了由中消協組織、由原電子部三所承擔的19個品牌29英寸大屏幕彩電的比較實驗,記得結論是:國產彩電質量是可靠的,視覺和音響效果完全可以和進口彩電相媲美。對企業迫于競爭壓力而引起的所謂價格大戰,本來無可厚非,但你不能偷工減料呀,如果為了一時的蠅頭小利,就以“跳樓價”、“跳水價”、“大酬賓”為幌子,偷工減料,拿低成本、低價格的以次充好,這是明智之舉嗎?這樣做,只會在消費者心中留下不良印象,這實際上是在“殺雞取卵”,是十分危險的。 我覺得,一個企業的品牌形象、信譽,一個彩電品牌的樹立,是靠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的投入,日積月累、聚沙成塔才建立起來的,要是因為追逐一時的利益而損害了企業的無形資產,確實得不償失。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以虛假的東西誤導消費者,其真相一旦公之于眾,遭到消費者的拋棄,多年奮斗得到的市場份額就會發生“雪崩”效應,那時才后悔,豈不是晚了嗎? 其實,政府及相關機構的監督力度會越來越大,消費者也越來越理智、越來越聰明,越來越不容易被糊弄,那些不守規矩的企業日子會越來越不好過。 話說回來,他們的日子再不好過,消費者也不該同情他。不誠實的企業,本來就與市場經濟不相容。我贊同向侵了權的低價彩電索賠,只要它侵了權,它就該賠!(本期主持/崔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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