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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0年11月07日 11:24 生活時報
本報北京11月6日訊 一邊說產品復檢合格,一邊卻不讓做廣告,超微鈣公司陷入了兩難境地。 9月18日,衛生部公布了10種不合格補鈣保健食品。其中批號為(990823),規格2×20包裝的超微鈣因抽檢發現砷含量超過國家標準而被點名。事后,超微鈣公司不服抽檢結果并申請復檢。10月30日,愁了一個多月的超微鈣終于有了笑容。當日衛生部法監司關于復檢北京超微鈣生物制品有限責任公司產品情況的通報以衛法監食發〈2000〉125號文件形式轉發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通報說,應北京超微生物制品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我部委托北京市衛生局對該公司生產條件進行了監督檢查,并對超微鈣產品進行了抽樣檢測。結果為生產條件符合有關衛生規范的要求,產品的砷含量合格,該通報也一并抄送到國家工商局、北京超微生物制品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市衛生監督所。拿到通報后本以為風波就此平息了,然而11月4日媒體的一則消息讓超微鈣大吃一驚。國家工商局發出緊急通知暫停9種不合格鈣類食品廣告,超微鈣還是榜上有名。 國家工商局有沒有收到衛生部抄送的文件?有了產品復檢合格通報,為什么也難逃處罰?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介紹,衛生部抄送的文件他們看到了。他們發出緊急通知的依據是衛生部9月18日公告的內容。而10月30日衛生部關于復檢超微鈣產品合格的通報并不能推翻9月18日衛生部公布超微鈣產品抽檢砷含量超標的結果。照此理解,9月18日的公告和10月30日的通報是兩碼事?對于記者的提問,對方沒有回答。 超微鈣的廣告該不該停?復檢合格通報具有什么樣的行政效力?對企業造成的影響該由誰來承擔責任?本報將就這一系列問題進行追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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