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7月份開始至今,北京市郵政局和工商局依據《郵政法》第八條中所規定的“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的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聯合對北京300多家快遞公司進行了專項整治。
北京郵政局的此舉無疑在很大程度上斷了這幾年異軍突起、占據了北京同城快件大部分業務的快遞公司的“活路”。一些快遞公司對此提出質疑:“市場競爭講究公平,誰都可以參與,而且競爭主體越多越有利于推動該行業的發展。信函為什么非要專營?”
一些專家認為,入世之后郵政領域的開放很可能從速遞市場的全面開放開始,而“速遞公司能否送信”則是開放速遞市場最為關鍵的政策和法律瓶頸。
為此,筆者11月1日采訪了國家郵政局行業管理司政策法規處的蔣強處長。
蔣強說,信件國家專營是郵政誕生以來世界上多數國家的做法,在我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予以確保。對于郵政法為什么要如此規定,蔣強稱,第一,是為了維護《憲法》賦予我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權利。北京市這次對速遞公司清理整頓時,發現不少信件被速遞公司積壓,有的還被散落在大街上,這是嚴重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的行為,而由國家郵政局專營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第二,郵政專營也是保障國家信息安全的需要。現在國家各級安全部門、經濟部門的文件流失,很大一部分就是通過非法的速遞通道進行的。非國家郵政部門經營信件,可能會為了降低成本而省略任何保密措施,而郵政則有專門的保密處理程序。
蔣強不認為郵政專營違背了市場規律。他說:“專營不同于壟斷,壟斷是以獲取高額利潤為目的,專營是為了實現普遍服務,有的還是賠錢買賣。郵政專營是郵政法的核心,即使將來修改的時候也還是要在確保這個核心的前提下進行。”但是蔣強同時又肯定了世界上存在一些不實行郵政專營的國家,并且有越來越多的國家在放寬對郵政的專營范圍,比如英國。對于信件的郵政專營是否放開,蔣認為,應與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國民素質相適應,目前我國還不會放開。當筆者問“郵政逐漸取消專營是不是目前世界郵政的一個發展趨勢”時,蔣處長的回答是:“正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