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六日電(記者王以超) 中國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此間召開的全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會議上表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已經取得明顯成效,參照審計結果而被免職或者降職的領導干部三年來已經超過三千八百人,而被查出的違反財經法規的金額也高達近千億元人民幣。
他指出,經濟責任審計完善了干部的管理監督制度,為考核、使用干部提供了參考依據。除了亮“紅燈”的之外,在過去三年中也有三千三百多人參照審計結果被提拔,被平調的也達到兩萬五千五百多人。
由于審計工作得到了群眾的支持和配合,一些隱匿較深的問題,一些大要案線索也往往會在審計中露出蛛絲馬跡。自一九九八年以來,通過審計,各地共查出貪污、受賄、挪用等個人經濟犯罪金額五點九億元,被撤職兩百多人,受黨政紀處分的有四百七十人,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查處的更達到一千零十人之多。
李金華說,通過嚴肅財經法紀,也維持了正常的經濟秩序。據統計,三年來各地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共查出各種違反財經法規金額達九百六十一點七億元,損失浪費金額六十一點八億元。
李金華強調指出,經濟責任審計是非常艱難的工作,需要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并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健全機構,充實力量,保障經費,同時也要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改進審計辦法并提高工作效率。
據悉,到明年年底前,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以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將確保在全國范圍內普遍推開。而對縣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明年將由國家審計署組織先選擇一、兩個省或者副省級城市以及國務院部門的領導干部開展試點。省級和地(市)級審計機關,也要選擇一定數量的下級政府和本級政府部門的領導干部進行試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