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會將采取與外企老板簽約方式保障員工權益
本報記者奚宇鳴報道 昨天,本市第一個外企工會的聯合組織———北京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外資企業工會聯合會第一次代表大會暨成立大會隆重召開。這家工會聯合會的成立使外企員工有機會以更平等的身份與企業“老板”對話,以更合理的方法解決彼此間發生的糾紛。
據介紹,截止到8月底,全市批準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已達到1.5萬余家,已開業投產的外商投資企業達5000余家。今年1至9月,外資企業實現工業總產值676.13億元,出口已占全市出口總量的60%。全市外企員工的數量也達到了44.87萬人。外企員工的人均利稅額已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但作為新經濟組織形式的外商投資企業在飛速發展的同時,在企業中盡早建立工會組織的必要性也日益凸顯。由于這些外資企業中私人投資占有相當的比例,家族式的管理方式和對利潤的單一追求,使得有些企業中員工利益有時無法有效保證,侵害員工利益的事情時有發生。而在外資企業中的“打工”者流動的身份,又使他們在遭遇勞資糾紛時多處于被動地位,這些都對外資企業自身的健康發展極為不利。
為此,市總工會系統從1995年4月開始至今,已在北京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所轄的67家外資企業中建立了工會組織。但僅在企業中建立工會組織的作用依然有限,很可能出現的情況是,遭遇勞資糾紛后,企業中的工會負責人尚未闡述清楚自己的觀點時,已然成為被“炒”對象,而工會聯合會的建立將避免這類情況的發生。
根據有關規定,新成立的工會聯合會將主要采取與企業簽訂集體合同的方式發揮作用。合同中對工資、福利、勞動時間、勞動條件、工時、醫療費的平等協商方式均有設定。
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陽安江在昨天的成立大會上表示,這家工會聯合會的成立是“外資企業廣大員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新時期工會事業發展中一件可喜可賀的大事”。陽安江還表示,外資企業的特點決定了今后在外資企業中建立工會應采取“條塊結合,企業自選,相互合作,整體推進”的建會原則和采取“先搭臺,后充實,再完善,逐步規范”的方法,通過建立工會聯合會的方式,在外資企業中逐步建立平等協商的談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