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理解,日本為什么每年花費巨資從周邊國家購買煤炭和砂石,然后倒在海底。其實,這些煤和砂無非是用作儲備而已。
日本是個資源十分貧乏的國家。明治維新以后的100多年間,日本迅速完成了工業化,本國的資源也消耗殆盡。二戰結束之后,日本經濟迅速恢復和發展,所用資源基本上從國外進口。
為了保證日本經濟發展對礦物原料的需求,日本政府早就制定了完善的全球資源戰略,對利用國外資源進行長期規劃。
日本全球資源戰略的主要內容之一是:長期、大量進口,并進行有計劃的儲備。日本的礦產戰略儲備始于1983年10月,開始時儲備對象為石油和稀有金屬的中鎳、鉻、鎢、鈷、鉬、釩、錳,后來逐步擴展到稀土原料,甚至煤炭和砂石。礦產儲備分國家儲備和民間儲備兩種,迄今為止已由國家預算支出307億日元。稀有金屬儲備目標為國內60天的消費量,國家和民間各占70%和30%;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的儲備目標為5、6個月的國內消費量,其中,國家石油儲備基地有10座,5座建在陸地上,2座建在海上,還有2座是利用地下巖穴儲油,總容量達4000萬立方米,真可謂財大氣粗。
積極推行海外礦產勘查補貼計劃,鼓勵境外開礦,是日本全球資源戰略的另一核心。對于日本這樣的一個經濟發達、資源極端貧乏的島國來說,資源過度依賴進口,其供應是相當脆弱的,一方面進口礦產的價格較高,另一方面也容易受制于人。因此,為了保障礦產資源穩定供應,日本組織各種團體,以經濟援助為前導,以各種名義向世界各地派遣事業調查團,收集包括資源信息在內的各類信息。在此基礎上,日本政府以海外礦產勘查補貼計劃的形式,主要通過金屬礦業事業團和海外經濟合作基金會等機構,對日本公司開展海外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及礦山基本建設提供資助或貸款擔保。
金屬礦業事業團用政府提供的補貼費,在國外可能貯存有大型優質礦床的地區進行區域地質調查,查明有望的礦床賦存區后交礦業公司繼續進行勘查。在這一階段,日本政府發放補貼的標準是鉆探和坑道工程補貼1/2,地質、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學調查補貼2/3。礦業公司進一步找礦時,可通過海外經濟合作基金會獲得政府貸款。日本企業與外國公司合作進行地質調查也可以獲得政府資助。
金屬礦業事業團對在國外從事金屬礦產勘查的日本企業提供的資助分為普通貸款、特種貸款(勘查成功找到礦后要求償還)和投資三種。普通貸款以銅、鉛、鋅、錳、鉻、鎢、鎳、鉬和鋁土礦為資助對象,資助比例為50%—70%,利率5.15%,償還期最長達20年。特殊貸款對鈾礦和稀有金屬礦資助比例是50%—70%,利率也是5.15%,償還期最長達26年,如果勘查項目失敗,可免收部分或全部本金。投資一般采用購買礦山股權的形式,投資礦種主要是銅、鉛、鋅、鎳和鈾,投資比例原則上為日方負擔的勘查項目總費用的50%,特殊情況下為70%,項目獲得成功后,金屬礦業事業團以適當價格處理其擁有的股權。
日本企業在境外開礦從本國中央銀行和進出口銀行貸款時,金屬礦業事業團出面做擔保人,僅收0.4%的擔保費。政府從產業投資特別賬項中支付事業團擔保的資金。此外,日本海外經濟合作基金會也可為日本公司在境外的礦產開發活動提供貸款。
日本政府正是通過這項海外礦產勘查補貼計劃的實施,在許多資源豐富的國家和地區自主建設了一批海外礦山,保證了礦產資源的穩定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