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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0年10月17日 09:57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隨著金融企業發行上市步伐的加快,如何建立一套符合其行業特點的信息披露標準,已成為市場討論的焦點。一些業內人士指出,從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出發,有關方面應充分考慮到金融企業的特殊性,制定相關規則,強化其信息披露工作。 與一般企業依賴銷售產品獲得收入不同,商業銀行主要通過提供金融服務獲取收益,如存貸款利差、表外業務、中間業務等。因此,投資者在投資商業銀行時所面臨的投資風險與一般企業有所不同。 商業銀行的風險因素比較分散。由于商業銀行的服務對象幾乎遍及所有行業,其他行業的變化都會對商業銀行的經營產生影響。商業銀行對宏觀經濟形勢、政策環境的敏感程度超過其它行業。此外,與一般企業相比,商業銀行本身具有高負債特點,在分析投資風險時,除了像一般企業注重盈利能力之外,還必須把盈利性、流動性、安全性結合進行考察。 因此,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能否做到充分,能否切實反映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便成為保障投資者利益的重要因素。 一些業內人士認為,與一般企業相比,商業銀行在信息披露上有其特殊性。例如,一般企業主要是圍繞固定資產進行經營活動,固定資產在信息披露中通常占有重要地位。但對商業銀行而言,貸款、證券等資產比固定資產更具有重要性。因此,商業銀行在信息披露時,要詳細披露各類貸款的情況、包括是否提足各項損失準備或核銷不良資產,貸款分類情況、各級貸款呆滯準備金計提比例、呆帳核銷政策和程序等等。 華東師范大學國際金融專家潘英麗教授對此認為,銀行類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應走“特殊化”道路,有關方面應另行制定一套規則,以便讓投資者詳盡了解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貸款政策、經營業務范圍等方面的信息,進而做出理性投資決策。大公國際資信評估公司總裁關建中提出,應充分借鑒國際經驗,信息披露制度需要與銀行業的信用評級制度結合起來。 華泰證券研究所的姚文平認為,在不久的將來,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也將陸續上市,如果僅套用現有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關條例,明顯已不合時宜。著眼于未來市場的發展趨勢,管理層應出臺適用于金融類上市企業的信息披露制度,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為更多的金融企業上市鋪平道路。(記者 秦宏 朱兆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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