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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0年10月16日 09:39 北京晨報
晨報訊(記者李雯) 小區的業主們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矛盾怎么辦?有沒有明確物業管理的法規?這些問題不僅業主關心,也是各物業管理公司關注的核心。 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司長謝家瑾昨日指出,在物業管理的發展過程中,一些深層次問題已經越來越突出,物業管理八大問題尚待規范,加快物業管理的立法步伐已是當務之急。 首先是法制建設滯后于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由于缺乏大法和行政法規,物業管理中產生的大量矛盾糾紛得不到及時解決,司法機關對日益增多的物業管理案件也因缺乏法律依據難以及時處理。 其次,建管之間缺乏有效的銜接。一些開發項目在規劃設計、施工階段遺留下很多問題,建管脫節造成物業管理先天不足。有的工程因質量低劣或配套設施不完善,在居民入住并實施物業管理后矛盾才集中反映出來,物業管理企業因此代人受過;有的開發建設單位因在商品房促銷時對物業管理作出不切實際的承諾,給后續的管理帶來困難;還有業主委員會成立后選聘物業管理公司引發合同糾紛等問題都急亟待解決。 第三,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平等互利、雙向選擇的新型經濟合同關系尚未建立。 第四,對于水、電、氣費的代收代繳等全方位服務,物業管理公司應在自愿的前提下提供有償服務。 第五,對于物業管理中最頭疼的收費問題,謝家瑾說,要解決這些問題,一是爭取國家盡快制定物業管理消費貨幣化政策,在職工工資中,相應增加物業管理消費支出部分,并在居民中樹立物業管理消費意識;二是健全物業管理收費的定價原則、定價方式和價格構成,對不同的消費群體,提供不同深度的物業管理;三是加強行業自律,建立約束機制。 第六,物業管理中企業的權益保護意識亟待增強。 第七,物業管理隊伍素質偏低、人才短缺。 第八,物業管理市場化程度低,招投標行為不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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