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0502)海南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公告,上海新理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為該公司第二大股東。
公告稱,該公司訴海南省證券公司(以下簡稱省證券公司)保證金糾紛一案,經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在執行中對查封的省證券公司持有的該公司定向法人股9522777股股票進行委托評估并委托拍賣。經委托拍賣,上海新理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競得,因其所持有的法人股數952277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12%,而成為ST瓊能源第二大股東。
省證券公司不再持有ST瓊能源股份。本次拍賣所得款項扣除所有費用后將劃歸ST瓊能源。(
進入【新浪財經股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