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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0年10月11日 14:44 和訊 homeway
和訊2000年10月11日消息 韓國產業資源部不久前提出了《外國人投資促進法》的修改案并提交國會討論。在國會通過后,這一修改案將從明年開始分階段實施。 據新華社報道,修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允許外國人以知識產權和不動產及股份作為投資手段。在知識產權方面,韓國將允許把電腦程序、軟件權、數據庫等產業知識產權,以及半導體芯片集成電路設計權、生物工程技術等尖端產業知識產權和經營秘密、新媒體權等信息知識產權等作為投資手段。過去,只有外國人在企業的股份超過10%時,其專利、實用型新方案等知識產權才被認定為直接投資。 在不動產和股份方面,韓國將允許外國人把在韓國企業擁有的股份,以同韓國風險企業的股份相交換的方式進行直接投資。但是,由于這種方式并沒有引進外資,因此不能享受稅收減免的優惠。 同時,韓國還將允許外國人把擁有的可轉換私人債券、預托證券等與韓國內的企業股份進行交換。這種交換也被視為外國人投資,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獲得稅收減免的優惠。 此外,韓國還將實行“復數型外商投資制度”。過去,一個外商只有投資1億美元以上,或者投資5000萬美元以上,同時雇傭員工達到500名時,才能被指定為“外國人投資區”。一旦被指定為“外國人投資區”,就可在10年內獲得法人稅、所得稅的減免,在8至15年內獲得登記稅、財產稅、綜合土地稅等的減免,并可百分之百地減免國有財產租賃費。實行“復數型外商投資制度”后,如果外商在兩個以上的類似行業分別投資,只要其投資額或雇傭員工數加起來達到標準,就可被指定為“外國人投資區”。 據報道,韓國修改《外國人投資促進法》除了吸引外資外,還是針對目前的產業結構向知識型發展,以及搞活企業兼并而采取的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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