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逢佳節愛花錢,然而在一些商家擺出的“花頭”面前,不少掏了腰包的消費者反而吃了苦頭。因此,今天早上本報的消費者監督網鈴聲不斷。
昨天,龍女士來到瑞金二路一首飾商店,花20元買了2只“翡翠手鐲”后,被邀請參加抽獎。龍女士的“手氣”不錯,售貨小姐告訴她,項鏈對折銷售,根據她摸出的數字,再可優惠70元,這樣,原價380元的一條項鏈120元就可賣給她。看到龍女士猶豫不決,小姐又開了口:“再給你30元車費,90元可是最低價了!睆380元到90元,龍女士一路感受到“打折”的喜悅,到頭來卻發現,家附近的小店里,同樣的產品38元就能買到。
芮先生在某超市買了兩包“威士雅”壯骨粉,因店家有買一贈一活動,收銀條也被“沒收”。事后,卻發現這是不合格產品,如今少了收銀條又沒法索賠。朱鳳芳花1萬多元買的新電腦給家庭帶來不快。因電腦主機雜音太響,經銷商讓她找特約維修部解決問題,結果至今無人上門修理。(薛慧卿 秦武平)